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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上网备案和温水中的青蛙

  经过去年折腾了一年的网站备案后,目前重庆又出台一个新规定-个人上网须向公安备案。

  据专家称,此前因为上网用户的IP地址不固定、警方对具体用户的资料掌握不全等,给网络犯罪分子提供了许多可乘之机。实施备案后,警方对每台上网电脑及其主人的资料将一清二楚,网络犯罪一旦发生,警方可顺藤摸瓜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

  然而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这项法规是针对全体网民的,事实上极大限制和损害了普通网民上网的权利。而普通人上网的权利实际上在这几年中已经慢慢减少了太多了,维基百科上不去,Wordpress上不去,Technorati上不去,Google也经常无法连接,能访问的网站变得越来越少,而大多数普通网民却浑然不知。

  这时,我想起了温水中的青蛙这么一个故事,美国康乃尔大学的研究人员做过这样一个实验:在锅里加满冷水后,把一只青蛙放进去,然后慢慢加热。水开始是凉的,变温的速度很慢,青蛙觉得比较适应和舒服,并不想跳。随着水温逐渐升高,感受到危险的青蛙决心努力跳出热锅,但为时晚矣。最后,活蹦乱跳的青蛙被烫死。与此相对照,把青蛙扔进一口沸水锅里,受到强刺激的青蛙奋力一跃,成功地保住了性命。

  我感觉,目前我们这些网民就和温水中的青蛙一样,慢慢地习惯和适应了有些网站是无法正常连接,知道了有些关键词是不能搜索的,并且慢慢失去了搜索那些关键词的兴趣。随着外部“水温”的增加,我们上网也越来越困难,现在终于接近了尾声了,如果个人在家上网不备案,就要停机处罚,那么再下一步会是什么呢,可能就是个人上网的一切数据都要被监控审查,一旦发现你访问非法网站,立刻就可以上门当场逮捕。

  应该说,适应环境,顺应变化,是每个人最基本的生存需要。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每个人都是有惰性的,一旦适应、进入舒适区就容易贪图安逸、满足现状。当我们慢慢地习惯了这个有边界的网络,甚至当这个边界变得越来越狭窄时也毫无知觉,越来越麻木,就难以逃脱“温水青蛙”的命运,就会在浑然不觉中舒舒服服地走向死亡。

  相关新闻:重庆出台新规定:个人上网须向公安备案,否则将被停机半年

  来源: 北京青年报 2006年07月07日

  在自己家里上网也要在公安机关备案登记。重庆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国际联网备案管理的通告昨日获重庆市政府法制办审查通过,从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拒不执行者,轻则将被警方警告,重则将被停机半年。 重庆市公安局要求国际联网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进行备案,其中包括通过拨号或专线等方式上网的个人用户。专家介绍,这里的国际联网是指单位或个人将自己的电脑接入因特网,也就是平常所说的上网。信息产业局有关专业人士介绍,以前只是要求个人开办网站须备案,但对普通个人上网用户没有实行备案登记。

  该通告昨日获重庆市政府法制办审查通过,同意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据悉,违反该通告不履行备案的个人和单位,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者停机整顿不超过六个月的处罚。

  据了解,为了加强对网络犯罪的打击,重庆市公安局出台了要求个人在内的上网用户都必须备案的规定。

  据专家称,此前因为上网用户的IP地址不固定、警方对具体用户的资料掌握不全等,给网络犯罪分子提供了许多可乘之机。实施备案后,警方对每台上网电脑及其主人的资料将一清二楚,网络犯罪一旦发生,警方可顺藤摸瓜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

  据悉,目前重庆市上网个人用户大约有百万余户。警方要求已在上网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在2006年10月30日之前进行备案。

  相关新闻:网民在家浏览色情网站被抓引发争论

  来源:北京晨报 2004年08月23日

  近日,四川省某地两网民因登录色情网站浏览淫秽图片并留言,被当地警方抓获。

  “没有制作、传播色情网站,只是在自己家里上网浏览一下难道妨碍谁了?”此消息报道之后,引起了很多人的质疑。

  案件:浏览黄网被抓

  8月9日,四川某市警方接到省公安厅网监处转发的浙江省杭州市网监支队线索,该市有两个互联网上网账号分别于2004年3月21日和2004年7月11日登录浙江一色情淫秽网站,查阅、浏览色情淫秽图片并在该网站上留言。

  该市警方接报后立即作出部署,网监支队案侦大队多名干警在该市电信等单位配合下,排查有关案件线索300多条,8月10日终于查清该两个互联网上网账号具体用户的详细资料,并掌握了大量相关证据。警方迅速出击,抓获韩某、钟某两名违法嫌疑人。经对两名违法嫌疑人传唤,韩某、钟某在大量事实和证据面前供认不讳并深深悔过。据了解,此案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网民:两种观点针锋相对

  对于在家浏览色情网站怎么算是违法?很多人表达了不同的看法。

  一网民告诉记者:“浏览色情网站,完全是个人的行为,如果是有分辨能力的成人,有什么不可以的呢?我们只要不转发,不妨碍他人不就行了?”

  还有人把此事与之前的“夫妻在家看黄碟”相提并论。“夫妻在家看黄碟完全是个人行为,只要你愿意,当然可以。现在,‘夫妻在家看黄碟’一事已有定论,既然在家看黄碟可以,浏览色情网站有什么不行呢?”

  当然,也有人赞成当地警方的行为。“这是警方对于市民的监督和正常管理,是负责任的行为。”

  专家:该行为无公共危害

  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研究所副所长何兵博士认为:看黄碟、浏览色情网站,固然有悖很多人心中的道德规范,但这仅仅是属于个人道德的规范,更为重要的是,这种行为并没有违反公共秩序,并没有公共危害性。”

  至于公安部的33号令的效力问题,何兵博士说:“公安部确实有令‘禁止查阅色情网站’,但并没有说明查阅者要被‘抓获’。我个人认为,对于个人查阅色情网站,当然不应提倡,但是否要公安机关介入管理,值得商榷。”

  何兵博士说:“我认为,警察追究违法或犯罪必须在社会危害性上,必须将公民的私生活与道德行为、与违法犯罪行为区分开来。”

  晨报记者 代小琳

  相关法规

  禁止查阅黄网

  并没有制作、传播色情网站,只是上网看看,这是否违法呢?四川省公安厅网络安全监察处监察科的钟科长表示:“点击、浏览、查阅色情网站是违法的。”

  钟科长的依据是公安部33号令第五条第6款的规定。记者昨天在网上看到了这则规定的原文:“任何利用互联网宣传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将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给予六个月以内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的处罚,必要时可以建议原发证、审批机构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取消联网资格;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新闻:夫妻看“黄碟”被抓事件

  来源:华商报 2002年08月20日

  本报延安讯(记者小斌)8月18日晚,陕西省延安万花山派出所民警接到举报说,一居民家正播放“黄碟”,几名民警前去调查时,不料双方发生冲突,一名民警手部受伤,当事者也因妨碍公务被带回派出所接受处理。

  昨日上午,延安市公安宝塔分局万花山派出所所长贺宏亮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经过:18日晚11时许,该派出所接到群众电话举报,称辖区内一居民家中正播放黄色录像。派出所4名民警前去调查,民警们来到该居民家后窗户外,从窗户看进去发现,房间内的电视机中正在播放淫秽录像。于是,几名民警找借口进入该居民家中,并径直来到放录像的房间。

  民警进门后发现,房间内有张某夫妻二人,此时电视机已关闭。几名民警表明身份,并要求两人拿出“黄碟”,但该夫妻拒绝警方的要求,拿起床上的碟片砸向民警。民警尚继兵正欲弯腰取出碟机中的碟片,张某突然操起身旁一根木棍朝尚继兵头部抡去,尚继兵用手去挡,木棍砸了下来,尚的左手立刻肿起来。张某的妻子李某也上前撕扯,一民警的衣服被撕烂,一民警的手被抓破。

  看到场面难以控制,民警将张某摁倒在床上,然后以妨碍警方执行公务将其带回派出所。警方将从现场搜到的3张淫秽光碟,连同电视机、影碟机作为证据带回派出所。

  在万花山派出所禁闭室里,记者见到了张某,对于前一天晚上发生的事,他有自己的解释:当晚11点多,他的房间内突然闯进4名男子,虽然来人穿着警服,但却没有佩戴警号和警帽,所以他并不知道来人是民警。看到他们要从碟机中拿光碟,自己一时性急,便操起棍子抡了过去。在争执过程中,他似乎被人从后面打了几下,被带回派出所后,他感到肚子非常难受并发生了呕吐。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几位律师,得到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意见是,目前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此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而且夫妻在家中看此类碟片并没有导致传播淫秽物品和借此营利的结果,不能算违法行为。而另一种观点则为,淫秽光碟本身就是国家明确规定的非法物品,不应流入社会特别是家庭中,所以,以任何形式贩卖、传播和观看淫秽物品都是违法行为,即使是夫妻二人在自己家中观看也不例外,公安部门有权查处和没收该光碟,并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作出批评教育或相应的治安处罚。

  那么,夫妻在家中看“黄碟”是否违法?民警到居民家查扣“黄碟”是否应该先办理搜查证等?警方是否有权对这种行为进行制止并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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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排行:
  • 1.kk
  • 我只想问,有几个警察同志从没看过黄片?!!!!!
    畸形!太畸形了!我们的社会在朝什么方向发展?!
  • 2006-7-8 15:33:20   回复该留言
  • 3.Masa
  • 您倒是跳一个我看看?
    尽说风凉话
    这玩意儿除了把一家老小都搬去外国还有什别的法儿
    你以为大家都麻木不仁就您一人痛心疾首?
    还不一样都在锅里憋着
  • 2006-7-8 17:53:03   回复该留言
  • 5.superwhs
  • 满腔的热血已经沸腾,要为自由而斗争!
  • 2006-7-8 18:18:05   回复该留言
  • 6.bellevue
  • 没有等到斑竹评论苹果-富士康事件,有些诧异。
    想必斑竹的粉丝里,关心此事的不少,偶作了一个声援东莞工人、呼吁苹果公司认真对待的呼吁信,还借斑竹这里,请大家签名支持。只有签够1500个才能送到史蒂夫·乔布斯那里,请大家告诉大家:
    http://www.thepetitionsite.com/takeaction/249890913?ltl=1152360484
  • 2006-7-8 20:08:23   回复该留言
  • 7.solon
  • 唉,中国,中国人,中国人民.只能说我早已不爱国了.现在的国家是某政治力量的国家,而不是我引以为荣的中国人的国家.
    中国人民麻木不仁,亿马齐喑.站长不是在说风凉话,而是用一篇篇的文章让现在还有点意识的人也成了温水中的青蛙,至少说话了.
    众所周知,鲁迅已经不在了.
    如果他在,会怎样,他会怎样?
  • 2006-7-8 20:24:49   回复该留言
  • 8.tianze98
  • 会楼上的,如果鲁迅还在,会被××××封杀直至枪毙
  • 2006-7-8 20:27:07   回复该留言
  • 9.solon
  • 打漏了个"别"字了. (至今对汉字之博大崇敬不已)

    改正:
    中国人民麻木不仁,亿马齐喑.站长不是在说风凉话而是用一篇篇的文章让现在还有点意识的人(别)也成了温水中的青蛙,至少说话了

    建议:站长添加了评论编辑功能,有些时候有人可能会意识倒可能需要修改自己的品论,不正当的,不能表达自己意思的.
  • 2006-7-8 20:30:14   回复该留言
  • 11.Anonymous
  • CPP呀!哎...
    中国特色,不想说太多,以免变成a活b体c器d官e移f植g. :(
  • 2006-7-8 20:46:46   回复该留言
  • 12.amrta
  • 国家不是zf,两者应该区别对待
    之所以悲哀,一个原因就是中国有声称不爱国的人和很多不声称但是不爱国的人
    儿不嫌母丑,国家没错。错在谁我也不清楚
    但是问题无须讳言,确实现在人活得越来越不像人了,总得留一点××吧
  • 2006-7-8 21:43:07   回复该留言
  • 13.硫酸铜
  • 真是无话可说。正如今天一篇对此事的评论所说,今后我们是否离开书房也要获得许可才行?
  • 2006-7-8 22:11:31   回复该留言
  • 14.草蚁
  • 一九五七年,毛主席曾前往上海小住,依照惯例请几位老乡聊聊,据说有周谷成等人。罗稷南先生也
    是湖南老友,参加了座谈。大家都知道此时正值“反右”,谈话的内容必然涉及到对文化人士在运动中处境
    的估计。罗稷南老先生抽个空隙,向毛主席提出了一个大胆的设想疑问:要是今天鲁迅还活着,他可能会
    怎样?

    这是一个悬浮在半空中的大胆的假设题,具有潜在的威胁性。其他文化界朋友若有所感,绝不敢如此
    冒昧,罗先生却直率地讲了出来。不料毛主席对此却十分认真,沉思了片刻,回答说:以我的估计,(鲁
    迅)要么是关在牢里还是要写,要么他识大体不做声。
    -------------------------------------------------------------
    待证实。。。。
  • 2006-7-8 22:24:33   回复该留言
  • 17.草蚁
  • 私闯民宅是严重违法行为,尤其是没有出示警官证和搜查证!
  • 2006-7-8 22:43:21   回复该留言
  • 18.老大哥
  • 慢慢的偶们也要习惯有一个慈祥的老大哥看着偶们的一举一动的生活呵 ~~~
  • 2006-7-8 23:57:39   回复该留言
  • 19.Cloudream
  • 5iya.com/blog
  • 他们一直在混淆“反+共”与“反-华”的区别……我倒是觉得反$华的人不多。不过,如果煮几亿只青蛙,结果还一样么?
  • 2006-7-9 0:12:13   回复该留言
  • 20.Next
  • 记得有一位西方哲人说过:“我反政.府是因为我爱国!”
  • 2006-7-9 0:30:48   回复该留言
  • 21.Masa
  • to williamlong:
    之前言语过激了些,我道歉。
    首先我觉得,以个人,或者小团体来对抗ZF是不明智的,也是愚蠢的。我们肯定应该去争取我们的权益,但是如果william你发起一个“维护网民权益组织”,只怕就等着被抓,同时,如果你发起这个组织后再来写这个文我会万分敬佩你并积极响应。

    再有,根据楼上的,我个人并不喜欢鲁迅,这是一个已经被政治化的符号,与其尊敬一个只会纸上谈兵的文人不如敬仰那些真正投身革命的人。

    最后,确实有太多人混淆了国家和ZF的概念。

    ps 看来美国国会要求布什ZF向中国施压的效果并不明显
  • 2006-7-9 6:02:15   回复该留言
  • 22.aa
  • 看完黄碟的结果就是做爱。
    做爱比看黄碟还要淫秽。

    所以,做爱需要到当地公*安*局备案哦。
  • 2006-7-9 7:36:13   回复该留言
  • 23.nick
  • 记得以前纽约时报有篇文章报道了中国的网络现状,作者对中国人能接受所谓有限制的zy感到非常吃惊,在他们看来要么就是完全zy,要么就是没有xy,没有所谓的中间路线。

    我们的要求已经很低了,但他们还是不满意。
  • 2006-7-9 12:07:10   回复该留言
  • 24.vital
  • 第九荣九耻:
    以登记备案为荣,以私自上网为耻



  • 2006-7-9 16:22:44   回复该留言
  • 25.天青
  • 在<银河英雄传说>这本书里,主角杨说:没有了人民,国家将不复存在;而没有了国家,人民是生活还一样在过.
  • 2006-7-9 17:28:37   回复该留言
  • 26.Daibaw
  • 一个国家如果有一个人因为在网络上发布了什么而被抓了,是为草木皆兵;

    一个国家如果有一个人因为在网络上浏览了什么而被抓了,是为穷凶极恶。
  • 2006-7-9 17:54:38   回复该留言
  • 27.Jates
  • Next说的对,反ZF是因为爱国
    我真的很CRP(反过来看看)
    我更喜欢直接写C-H-I-N-A
    CPC(怎么正写反写都一样啊……两面派),哎
  • 2006-7-9 18:54:17   回复该留言
  • 28.fuckme
  • 。。。。。。。。不知道该怎么说 , 我自己总爱说一句话。。。。我们是有太监历史的国家。。。。。。。。。。。。。。。。。
    。。。。。
    自古以来 我们头上就有天子。。。他有生杀大权。。。他要身边的人都是太监。。。。。。那我们国家就有了太监。。。。。他要你闭嘴。。。。那我们的茶馆就不能谈时政。。。。。。。。。。。。。。。。。

    我门真的是有太监历史的国家。。。。。。。也许历史不只是历史。。。。。
  • 2006-7-10 1:49:03   回复该留言
  • 29.fuckme
  • 也许我们子孙 地 JJ 上也会植入GPS全球定位哦 那你和谁做ai 在什么地方 做ai都会自动备案哦 因为政府可以控制性犯罪哦
  • 2006-7-10 1:52:20   回复该留言
  • 30.fuckme
  • 还是把人都阉了最好 我总觉得。。。。。什么事都没咯 安逸。。。。。。
  • 2006-7-10 1:53:10   回复该留言
  • 31.米兰
  • “子不嫌母丑”这样形容有不妥。。。
    我们和国家的关系是母子关系么?我们难道不是国家的主人吗?
    为什么要把物质的东西拟人化?
  • 2006-7-10 8:57:58   回复该留言
  • 32.eee12323
  • 唉,现在的社会啊,无药可救阿拉
  • 2006-7-10 9:30:42   回复该留言
  • 33.sola
  • 努力学习,移民国外好了,已经听到类似的信息N久N条了,渐渐的失去了对政府的信赖...
  • 2006-7-10 12:17:43   回复该留言
  • 34.无名
  • 除了缄默,我们还能做什么呢!
    谁敢第一站出来,马上就会被G*C*D阉割了。
  • 2006-7-10 12:19:29   回复该留言
  • 35.无名
  • 我现在狂学英文,要是哪天连The New York Time和AOL都上不去了,我就真的要移民了
  • 2006-7-10 12:21:00   回复该留言
  • 36.casumi


  • 穿别人的鞋,走自己的路,让他们找去吧……


  • 2006-7-10 17:38:28   回复该留言
  • 38.workingbird
  • 多看看CCTV12,法制频道。也许是故意夸大了警察叔叔的神通广大,他们连犯罪嫌疑人上网登记的银行都能监视,你觉得还有什么不能监视的呢?
  • 2006-7-12 10:02:48   回复该留言
  • 39.leewger
  • 在社会上工作也这么多年了,对政府越来越失望,反正我现在就一条,对政府有利的事我绝对不会去做
  • 2006-7-12 13:01:00   回复该留言
  • 40.dddddddddddddd
  • 综观历史,你会发现,陈胜吴广开始起义的时候,他会说自己是人民的公仆,但是,如果他们真正的当上了皇帝,他比秦始皇更高明,他会把人民每人编上一个号码,并说每个号码只能活动在指定的区域,这是为人民的安全着想。
  • 2006-7-12 13:46:54   回复该留言
  • 41.disciple
  • 博客搜索引擎成互联网监管重点

    本报北京6月28日讯 在信息产业部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联合召开的“扎实推进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深入开展阳光绿色网络工程”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蔡武指出,要依法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尤其是加大对传播有害信息的论坛、博客、搜索引擎等的监管。

    信息产业部部长王旭东表示,今后要扎实推进文明办网、文明上网,要着力解决电话用户实名制,大力推进绿色网络文化建设等。

    (刘 洁)

    《人民日报》 ( 2006-06-29 第08版 )
  • 2006-7-12 18:22:04   回复该留言
  • 44.胡真
  • 中国人都喜欢把一切控制在自己的手里,以便掌控大局。他宁愿控制你后再放松限制和管理,但一定要将你处在可控制只下,只要需要,立时可以主宰你的命运。也许备案后管理特别宽松,给了你和原来感觉一样的没有限制,但一旦有社么需要,自然也是人证物证皆在。中国人居安思危也不傻,特别是有夫妻在家看黄片和网上浏览黄色网站被抓的前车之鉴后,人们自然是空前的没有安全感的,有的事情磨棱两可,可以说你错,也可以不管你,所以政府至少应该再出台一个个人上网的准则,比如限定社么行为是犯法,社么是家庭隐私,至少也让人有法可循,心里有底,不至于在家上网坠坠不安,一个不小心自己还没意识到就被抓了进去。我相信反动的人是少数,大家都希望国家安定富强,但一些生活上的事就应该给大家一个准则,要不然容易引起大部分人的反抗情绪。耶稣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我相信,大家都是成年男人,凭心而论,无论他是社么身份,没有看浏览过色情内容的人屈指可数。
  • 2006-7-14 10:59:29   回复该留言
  • 45.RayZ
  • 如果什么都要强制的话

    以后大家必须使用 由公安部监制 xx大学开发的xx输入法,具有不能输入非法信息的功能(类似于拼写检查?),网络上不会再出现粗口、反云力言论。到时候互联网就清静了。
  • 2006-7-15 0:07:13   回复该留言
  • 46.雪泥鸿爪
  • .....做过一个好可怕的梦。。。。
    我们都没有自由了。。。。。。。。

    像没有空气可以呼吸了。。。。
    如果,自由也离我们而去。。。
    我想,每个人身上的龙血又要沸腾了。。。

    那些人,是什么东西让他们变成这样,眼中无兄弟,无父母,无朋友,无视左右,无视周围。。。。。已经是禽兽了。。只不过是为了他们的升*之路。。。。。。
    上头说什么就怎么样的一个照做,。。。恐怕是到时叫吃*,他们也去吃*。。。
    做官做人都不是这样木头一根呀。。。。。
  • 2006-7-17 13:57:13   回复该留言
  • 47.holy
  • "陕西省延安万花山派出所民警接到举报说",如何真的只是在自己家里看黄碟,为什么会被其他人举报?事实的经过也许并不像报纸上说的一样.请参考北大法学院院长朱苏力《道路通向城市》。
  • 2006-7-19 1:28:16   回复该留言
  • 48.kheu.com
  • 这是不可能事件,就像当初要粮食亩产万斤一样。
    公安没那么多人,如果正有那多人>>谁养他们???
    如果说重庆公安比别处公安要多管那么多事,但是又没有加班费,过几天它们自己就罢工了!!!
  • 2006-7-20 15:16:52   回复该留言
  • 49.nameless
  • 本人来这个博客看文章也有些时日了,初时觉得博主愤世疾俗的文章很能引起人的共鸣。但是随着看博主越来越多的文章之后,感觉上开始觉得似乎有点问题。从博主之文看,博主的情绪好像从来没有平静过下来,由始至终都带有强烈的感情色彩,并且这种感情色彩带有某种倾向性。使博主很容易变得很激动,对某些问题的看法也显得较为偏激。似乎这万恶的GCD一天不下台,就不能平博主的心头之愤(很多人都这样想,都对政府失望之极)。但是,摆在眼前的事实是,它不会主动出让既得利益主动去搞什么××,而现在还没有任何一股力量可以使国内政治格局趋向合理化,其内部进行改革成效又令人质疑(所以即使像贾庆林那样的大贪官被别人送棺材,戴黑绸诅咒,也还是死不了,且步步高升)。所以应该相信这种××局面将在较长的一段时期继续维持下去(要知道,唯一由×××领导的条款是写进宪法的),博主动不动,要激动到几时?

    顺便提一下,所谓夫妻看黄碟被捉的事情。不知大家小时玩TV GAME时有没有注意到,同幢楼的住户是可以从他们家的电视中看到你玩游戏的。并且,在隔了几十米远的人家中播映的录像,在自己家也接收得到(我不敢保证所有的电视都能收到,但我以前在自家看过别人在家放的录像)。如果周围住户的家长发现自己的孩子打开电视看到的是这种画面,并发现是某人播放,是肯定要投诉的。如果不是,有哪个白痴看到别人在自家看黄碟跑去报警这么弱智呀,并且有哪个不是低B的阿Sir愿去管别人的这种私家事呢?
  • 2006-7-22 6:56:38   回复该留言
  • 50.nameless
  • 发完才发现多了若干叉叉.
    唉,是不是这些显示叉叉的字眼如果原样显示了,就会导致博主再也博不了了呢?
  • 2006-7-22 7:05:55   回复该留言
  • 51.williamlong
  • williamlong.info
  • 你既然知道自己写了非法关键字,就不应该继续写下去,你这么对我进行人身攻击,你觉得有意思吗?另外,夫妻在家看黄碟的事件你也不必为公安机关叫冤了,最后的结果你知道吗?就是当事的万花派出所所长贺宏亮被延安市宝塔公安分局免职,其他相关责任人也分别受到处理。公安机关因此事向当事人支付的29137元补偿款。
  • 2006-7-22 10:31:12   回复该留言
  • 52.nameless
  • 唉,我不知是我文字表述能力太差还是怎样,竟致使博主得到和我原意几乎相反的理解。我前文中我不知道有哪一处对你进行了人身攻击了,我全文所述只不过是认为博主长期带有这种情绪看待问题有可能致使对一些事情的看法有失偏颇罢了。
    至于哪些叉叉是"GongChanDan(共///产///×//)"、"ZhuanZheng(专///政)"、"MinZhu(民///主)",我只听说Google中屏蔽了这些关键字,没想到这里也禁止这些词。更是打死我怎么也不明白这些词怎么变成对你的人身攻击了。

    后补的一句很明显是问博主是不是不设这些屏蔽,网站就会被强制关闭?怎料博主作那般理解!
  • 2006-7-22 20:20:57   回复该留言
  • 53.williamlong
  • williamlong.info
  • 这里有维基百科中关于典型的人身攻击例子如下(但不一定只是以下的其中一种),你可以参考:

    负面的人身评论还有像"我比你更好"的话语,比如说 "你要没命了!"
    关于政治身份的攻击,比如,把某人称作一名纳粹×员
    会对其它编辑者导致政府、雇主或其它人的政治、宗教上的威胁或行为。

    另外我已经告诉你不要写太多的非法关键字了,这些词语的过滤是我自己设置的,你自由的发表留言,最后公安局的网监处会找我麻烦,以前他们已经找过我不少麻烦了,这点你应该能理解吧。
  • 2006-7-22 20:45:54   回复该留言
  • 54.swf
  • 政府机构对社会活动进行调节和控制无可厚非,但应考虑用技术监控手段,而不应过于直接,让人觉得失去尊严和自由.
  • 2006-7-23 15:43:15   回复该留言
  • 56.txzm68
  • 25楼的 不敢苟同你的观点 自然亡国奴(人民)也一样生活!!!
  • 2006-7-30 10:23:32   回复该留言
  • 57.蛙客
  • 最好每户IP象电话号码一样固定,并上114台、及号薄,每台电脑即使主机又是客记机;多增了一些成本也是值得的,这样即方便使用,又方便公安查对。
  • 2006-7-30 20:39:25   回复该留言
  • 59.woshissf
  • 如果条例规定"查阅色情网站人员只能拘留不能罚款",不知道我们的人民警察会不会还是这么积极跑到人家家里去抓看色情网站的和看黄碟的人民群众哦?
  • 2006-8-3 16:49:08   回复该留言
  • 61.过路人
  • 典型的公权侵犯私权.
    再这样下去,每个人的权利都将被剥夺到最低限度,直至沦为"自由的囚徒".
  • 2006-8-13 12:51:54   回复该留言
  • 62.路人甲
  • 典型的公权侵犯私权.
    公权侵犯私权
    公权侵犯私权
    公权侵犯私权
    公权侵犯私权
    公权侵犯私权
    公权侵犯私权
    公权侵犯私权
    公权侵犯私权
    公权侵犯私权
    公权侵犯私权
    公权侵犯私权
    公权侵犯私权
    公权侵犯私权
    公权侵犯私权
    公权侵犯私权
    公权侵犯私权
    公权侵犯私权
    公权侵犯私权
    公权侵犯私权
    公权侵犯私权
    公权侵犯私权
    公权侵犯私权
    公权侵犯私权
    公权侵犯私权










    公权侵犯私权!!!!
  • 2006-8-13 12:54:11   回复该留言
  • 64.阳春三月
  • 网络空间的自由度越来越小了,,,,
  • 2006-8-21 14:03:04   回复该留言
  • 65.腐败警察
  • 公安经常利用职权与网吧勾结,查处看黄页的客人,可是对网吧的违法行为却不查处。网管可以看黄页和黄片,可以在晚间12时后营业,公安和他们分赃。真是警匪一家啊。中国现在腐败盛行,真正该严家管教的是那些有权人,那些腐败分子,他们什么都可以做,并且利用权利侵犯公民的隐私权,然后把罚没款装到自己的腰包里。这样的人不在少数。在中国,法律是他们的,不是人民群众的,我们是他们××的对象。什么世道。
  • 2006-8-27 4:17:59   回复该留言
  • 66.flyflywind
  • HOHO,活着就要适应,改变能改变的,适应不能改变的~~
    一切皆有可能!!
    中国的变化速度已经非常之快了,回想20年前的日子,和今天还真的不能比呢。
    也说温水煮青蛙:
    本人认为这个例子说明是如果想煮青蛙的话就要用温水,不能急的。
    hoho,不知道楼主能不能了解我的意思呢。
    ps:说一下关于公共权力滥用,我认为是在一个国家从一种体制向另一种进步体制转换时的必然现象吧。个人认为中国现在的情况还不是很坏(相比其它国家在转变过程中的剧烈动荡而言)。
  • 2006-9-1 9:04:39   回复该留言
  • 68.1989
  • 49L nameless
    那种红白机会发射信号,是因为他有那个功能,可以不用插天线。这个又不是偶然现象???你见过谁家的VCD会发射信号吗????
    I真的真的FLU。

    另外不知道bill设了这些关键字,网检部是否还会找你麻烦??
  • 2007-1-25 0:09:02   回复该留言
  • 69.活不下去了
  • 到处都有犯罪,即使全国人民都被关在牢房里,也有犯罪。因为少数人的犯罪,而限制大多数人的权利,是极大的犯罪,比普通犯罪有过之而无不及,这种行为很像法西斯。
  • 2007-8-5 11:48:13   回复该留言
  • 70.秃哥
  • 没办法,只要是网络,就有好的,也有坏的,都是为了生活,可能在网络上做点坏事,都是生活逼的吧!
  • 2007-9-12 22:50:05   回复该留言
  • 71.beichen
  • 手工tracback
    http://beichen.name/read.php/688.htm
  • 2008-5-8 12:58:46   回复该留言
  • 72.AM
  • - - 无奈的活着 . 不知道 到底 什么是 好 是 坏 ..。。。。生活空虚了很多...
  • 2008-6-18 13:19:50   回复该留言
  • 74.正在人间
  • 不得不做温水里的青蛙,一只、两只、三只、四只……或者更多青蛙的故事:
    第一只青蛙的故事:有人抓了一制青蛙,想煮了吃,把这只青蛙投入了煮沸的油锅里,这只反应灵敏的青蛙在千钧一发的生死关头,用尽全力跃出了那势必使它葬身的滚滚油锅,跳到地面安然逃生。
    第二只青蛙的故事:那人又抓了只青蛙,又想想煮了吃,怕青蛙想上次那样逃出,就把青蛙放近盛满冷水的锅里慢慢煮,青蛙不知究竟,仍然在微温的水中享受“温暖”,等它开始意识到锅中的水温已经使它熬受不住,必须奋力跳出才能活命时,一切为时太晚。它欲试乏力,全身瘫痪,呆呆地躺在水里,终致葬身在铁锅里面。
    第三只青蛙的故事:那人又抓了只青蛙,那只青蛙知道第二只青蛙的故事,知道不管冷锅、热锅,都是危险的,被放进冷水锅里后就马上眺了出来,逃走了。
    第四只青蛙的故事:那人又抓了只青蛙,怕青蛙逃走,在锅上罩了个网,青蛙在放进锅里后,就拼命的跳,总是被罩子弹回锅里,锅里的水还没热就折腾死了。
    第五只青蛙的故事:如果你就是第五只青蛙,知道第四只青蛙的故事你会怎么做呢?
  • 2009-6-16 13:12:59   回复该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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