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媒体最重要的产品是受众,受众足够多足够清晰足够精准,就立刻可以转手卖给广告商。受众才不会care什么cc问题,所以cc协议,不是做媒体的障碍。真正的商人,道德底线通常都要足够低。受制于cc协议的,在中国互联网江湖里混,混不出名堂的。”
由此我想到了昔有孔乙己老先生说一句名言:“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2008年度IT博客获奖
英文博客的文章上了C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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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分辨率再次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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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博客托管网站—难啊
新开通了一个网易测试博客
用Zoundry来写写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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