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亮证姐”指的是2025年7月发生在广西防城港的一起交通事故纠纷当事人侯某某。在与对方发生争执时,侯某某亮出其时任消防员丈夫的行政执法证件,企图压制对方,后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行政拘留,涉事民警及责任人被问责,其丈夫的行政执法证也被注销。
2025年7月22日,侯某某驾驶其2025年1月购买的二手奔驰车(购车价17.8万元,首付10万元贷款购入)在防城区江山镇与李某某会车时发生争执,出示黎某的行政执法证威胁"要不然我就拿证了哦",并通过其父侯某海(车上搭乘人员之一,另一为其妹妹)获知李某某家庭住址等信息。侯某海与李某某父母家相距约800米,系未出五服的邻村表亲。
7月31日,民警陪同侯某某等人前往李某某家中要求删除纠纷视频 。经核查,侯某某非公职人员,所亮证件系黎某个人持有,其父通过亲属关系知晓李某某个人信息,公安机关确认未使用"警务通"等政法部门查询工具获取信息。
8月5日,侯某某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黎某因证件保管不当被立案调查并注销行政执法证,涉事民警及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8月16日,防城港市委市政府调查组官方通报事件后续处理结果,广西消防救援总队党委对亮证姐丈夫黎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