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环球时报主编胡锡进表示,各地的健康码只应用于纯粹的防疫目的,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被地方政府用于与防疫无关的其他社会治理目标,这一规则各地务需坚守。如果有哪个地方为了其他目的通过调控健康码阻止特定人员流动,这显然违反相关防疫法规,也会损害健康码的威信,损害公众对防疫的支持。这对整体社会治理是得不偿失的。
我也认同胡锡进的看法,我觉得,有了健康码,自由对于一个人来说真是廉价,现在,两毛钱就可以剥夺一个人三天的自由。一个人的人身自由,只要一个红码就能控制,而红码的赋予权限低到只要社区网格员就有权赋予,这么好用的社会管理工具,哪怕没有疫情,恐怕也会一直实施下去。或许在有些人的眼里,你的自由根本分文不值。这就和吸毒一样,权力的使用一旦上瘾了,未来就根本无法自我控制了。
由别人赏赐的“自由”,包括由别人恩准的“自由”,都是不可靠的,因为“恩准”本身,就暗含了“不自由”这个事实,有“恩准”就会有“剥夺”,如果我们承认“允许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一种恩德,那我们也就承认了“禁锢与剥夺自由”的潜在合法性。
愿意放弃自由来换取保障的人,他最终既得不到自由,也得不到保障。(哈耶克)